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一连发布三条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三条认定公示信息的都指向成都华翔远景实业有限公司(原中信昊园南方成都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原因都是 " 企业原因 ",三宗土地面积分别为 54524.76 平方米、62963.05 平方米和 52894.7 平方米,合计 170382.51 平方米,折合约 256 亩,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闲置时间均 " 超过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 "。
三宗土地的位置均是 "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新创路 15 号 ",该位置在电子地图上目前标注有 " 中信昊园产业园 B 区 "。该地块周边有锦城学院、电子科大成都学院、四川省针灸学校等高校,以及诸多制药、机械制造类的企业,地铁 6 号线、有轨电车蓉 2 号线也经过地块周边。成都华翔远景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中信昊园南方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网站信息显示:中信昊园南方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为中信昊园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2016 年底成立,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目前在高新区有 416 亩住宅用地待开发,项目正在前期筹备阶段,现面向社会诚聘地产英才。
官方公布的土地用途为 " 工业用地 ",而企业招聘广告却说是 " 住宅用地待开发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据网络资料 " 中信昊园 416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地块土地面积约 416 亩,目前是工业用地,可变性为城镇混合用地(可兼容不超过 20% 商业),容积率不超过 3.8,建筑密度不超过 30%,绿地率不小于 25%。宗地由中信昊园产业园 A 区和 B 区两部分组成,地块东临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南面中国普天科技和四川天澳科技、西靠成都视频电子有限公司、北接昌杰三联汽车中心。
另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川 01 民初 1304 号 " 民事判决书,早在 2018 年高新区规建局就请求成都市中院判令昊园南方集团公司归还五宗共计 416.69 亩土地【郫国土(2002)出让合同第 085、086、087、088、089 号】,其中 086、087、089 号就是本次认定的三宗闲置土地。不过,法院驳回了高新区规建局的请求。在上述民事判决书中,还透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将 416.49 亩工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
2014 年 7 月 8 日,昊园南方集团公司向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提交《关于在成都市高新区拟建 " 产城一体 " 城市配套项目的报告》,请求将昊园南方集团公司所属 416.49 亩工业用地调规变性为二类住宅用地,容积率 1.6-3.0,按双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
2014 年 8 月 31 日,昊园南方集团公司向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提交《关于在成都市高新区拟建 " 产城一体 " 城市配套项目的报告》,说明昊园南方集团公司将案涉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入昊园南方实业公司,并由昊园南方实业公司实施运营,再次请求将 416.96 亩工业用地调规变性为二类住宅用地,容积率为 2.5 — 3.0,按双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
2017 年 3 月 13 日,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 2017 年第 4 次规划国土联席会会议纪要》,原则上同意启动高新西区石院北片区(包含涉案五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修改工作,拟将该区域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
2017 年 6 月 19 日,高新规建局召开了成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都高新区 2017 年第 6 次会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原则上通过了关于高新西区石院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控规修改方案。
该判决书形成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此后也未见公布高新西区石院北片区的控规调整公告。对于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变更用途,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对于已认定的闲置土地,可以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与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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