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
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的公告
"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有效利用公共资源,提升城市形象,我区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区域内的废弃汽车
二、治理范围
重点针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三、治理时间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请广大车主注意,属于治理范围的车辆所有人在2023年5月31日前自行清理并处置废弃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联系具备报废机动车资质的企业。
自2023年6月1日起,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治理范围内的废弃汽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支持并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新都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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